地下液压顶管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液压顶管机的型号及其本参数、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电信等部门穿越、铺放管线用的地下液压顶管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使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15622
液压缸试验方法
3. 型号及技术参数
基本参数
产品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如下)
4. 技术要求
4.1外观
4.1.1各部件的表面应光洁、平整,无毛刺、飞边。
4.1.2各喷涂部件应喷涂均匀,颜色一致,无流挂、无漏喷现象。
4.1.3液压系统在加压和回转过程中,油路应无漏油现象。
4.1.4整机在工作状态下,应运转平稳,无卡滞现象。
4.2未注公差机械加工零件、部分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1804-2000中C级要求。
4.3焊接要求
焊缝表面应平整均匀,无夹渣、漏焊现象,焊缝宽度不得小于7MM。
4.4产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施工距离为50M—60M的范围内,其系数为1.5倍。
4.5产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油缸推力为800KN—5000KN,其系数为1.5倍。
4.6液压站在工作状态下应散热良好。
4.7支撑板应平整无明显弯曲。
4.8液压系统应进行无负荷和有负荷试验,产品运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无泄漏和油缸部件无破损发生。
4.9产品整机空载运转时,各机构必须运转平稳,无异常噪音。
5. 试验方法
5.1外观及焊接
采用自然光线下目测、手感的方法检验。
5.2钻孔长度
采用钢卷尺测量。
5.3行走偏差
采用水平尺、经纬仪检验。
5.4油缸顶力
按GB/T 15622规定的方法检验。
5.5液压系统进行有负荷试验和无负荷试验,观察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6产品进行空载试验,观察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6. 检验规则
6.1产品需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6.2产品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
6.4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台进行检验。
6.5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4.1、4.7、4.8。
6.5.1出厂检验的判定
产品经出厂检验全项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允许重复加倍抽样复检,经复检该项仍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6型式检验为本标准全部技术要求。
6.6.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材料、工艺、配方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停产6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时一年应进行一次;
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6型式检验判定
产品经检验全项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7. 标志、运输、贮存
7.1标志
产品在明显部位应设有铭牌,在铭牌上应标注: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出厂日期、执行标准号及其他特殊需要标注的内容。
7.2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机械性损伤。
7.3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的环境中,长时间贮存时,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本公司生产电力、电信机具器材的专业厂家。主要产品:电缆拖车;电缆放线车;多功能收放线车;机动绞磨;柴油机动绞磨;汽油机动绞磨;手推绞磨;手摇绞磨拖拉机绞磨;拖拉机牵引车;铝合金立杆机;三角架立杆机;人字抱杆;框架式立杆机;玻璃钢穿孔器;玻璃钢穿管器、穿线器、管道疏通棒;管道疏通器;放线滑轮;地缆滑轮,起重滑轮;电缆探测仪;金属探测仪;双钩紧线器;铝镁合金卡线器,铁线卡线器;电缆压接钳;放线滑车;地缆滑车;液压顶管机;电缆模块接续机;电缆放线支架;电缆千斤顶;运杆车;六角放线架;电缆网套;转环;铝合金梯子;玻璃钢梯子; 拉线保护套;手扳紧线器,虎头紧线器;钢线紧线器;电缆剥皮刀;钢线大剪,钢绞线,夹板;抱箍;电缆挂钩;光缆预留架;拉线地锚;梅花管;碳素管;波纹管;带;绳;脚扣;冲孔机;以及各种工具和线路金具等电力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