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的起源至少可追溯至1826年。当时一位退休军官在法国西北部的南特(Nantes)市郊开办磨面坊,将蒸汽机排出的热水供人洗澡而兴建公众浴场,并提供接驳市中心的四轮马车服务。当他发现沿途的人们都可以使用他的公共马车时,便开办穿梭旅馆之间的客车路线,让乘客和邮件于沿途自由使用。
巴黎是公车的先行城市,伦敦继之。1829年7月4日,英国人George Shillibeer的公车(Omnibus)出现于伦敦街头,沿新建的「新路」(New Road)往返柏丁顿Paddington与银行地带,经停约克郡Yorkshire Stingo,每日每个方向4班。不到十年,这一服务法国、英国及美国东岸各大城市(如巴黎、里昂、伦敦、纽约)得到普及。
取得成功,公车亦开始改以引擎驱动。现在绝大部分公车仍以柴油引擎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