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
会协[200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审计质量,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公众利益,现就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工作要体现新审计准则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进一步完善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1.积极总结实施新审计准则的经验,查找影响审计质量的薄弱环节,切实贯彻风险导向审计。
2.要科学安排审计工作,将制定审计策略作为规划、协调和组织审计工作的科学手段,合理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方法。
3.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把握上市公司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充分识别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4.合理确定控制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充分关注控制测试结果是否支持风险评估结论,将审计资源投入到高风险领域。
5.合理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落实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将函证、监盘、固定资产检查、会计估计审计等常规审计程序落实到位。
6.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确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具备履行职责需要的技术资格,保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和性,详细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
二、审计工作要关注重大会计风险领域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总结去年工作基础上,确定重大会计风险领域,并对上市公司面临的下列重大风险领域予以充分关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
1.对上市公司利润影响较大的债务重组收益确认;
2.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价依据;
3.涉及资产减值准备等项目的重要会计估计变化;
4.开发费用资本化问题;
5.企业合并及异常的股权转让行为;
6.套期会计的使用条件和标准问题;
7.在不活跃交易市场下,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的减值测试;
8.上市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确定;
9.关联方关系及重大的关联交易;
10.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
三、报备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的业务报备要求,认真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报备工作。如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会和所在地省级协会报备。报备的具体内容包括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事务所的原因、前后任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我会将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的要求,对上市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适时跟踪,密切跟踪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出现的“炒鱿鱼、接下家”行为,对于恶意“接下家”行为实行重点监控。对年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不严格遵循准则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我会将在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