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订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将财产交给他方使用,他方给付租金并在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的协议。财产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
一、财产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合同编号;
(3)签订地点;
(4)签订时间;
(5)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6)租赁期限;
(7)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8)押金或其他担保;
(9)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10)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其他约定事项;
(14)续租请求提出的期限;
(15)合同正、副本份数及备案;
(16)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二、《经济合同法》关于签订与履行财产祖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1)财产租赁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2)出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财产交给承租方使用。如果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方继续有效。
(3)承租方因工作需要,可以把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但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租金的标准,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签订;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三、《经济合同法》有关违反财产租赁合同的承租方的责任的规定
(1)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负责修复或赔偿。
(2)擅自拆改房屋、设备、机具等财产,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3)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四、《经济合同法》有关违反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方的责任的规定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出租财产,应偿付违约金。
(2)未按合同规定质量提供出租财产,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有关设备、附件等,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4)出租船舶、车辆等大型工具,如因出租方操作不当或服务人员的过错,造成祖赁逾期,按合同或有关规定偿付承祖方违约金。
五、签订财产租赁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在签订合同前,对租赁财产的性能、用途及是否是国家禁止租用品等,要有清楚的了解。如果租赁禁用品,不仅签订的合同违法,而且也会给承租方造成损失。如机械设备在以下情况下就不能出租:凡没有国家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出租;凡国家或有关单位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得出租;专用设备无操作人员的,不得出租。
(2)承担人在签约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租赁物的归属。如果出租方对出祖财产没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则不能与之签订合同,否则合同无效,如果出租人对祖赁物已设定了其他物权,比如抵押权等,则承租方一定要慎重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