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拆迁补偿评估
一、
加油站拆迁补偿的范围一般的营业用房拆迁之后其营业手续可移地继续使用,经营者直接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即可,补偿标准一般不存在争议。而加油站是特许经营企业,其特许经营权的获得与其房屋的地理位置有着决定性的关系,拆迁后其营业手续能够移地继续使用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按照与一般营业用房同等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难免会产生争议。1.迁建加油站一般要按照新建站的审批程序条件办理。如《吉林省加油站行业至2010年发展规划》中关于新建、迁建加油站的审批程序中规定迁建加油站视同新建站,其审批程序依照新建站程序办理。对因城市建设规划改造而废弃的加油站和中止经营一年以上的加油站,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有长期规划证而被规划掉的加油站,可由中油或中石化两家公司控股,按照规划另行建设。原《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同时废止,由控股方重新申办。
2.由于道路的改造升级,会面临加油站站点设置减少而不能获得重新批准。加油站拆迁后重建的难度很大。在拆迁时被拆迁人很难判断是否能获得迁建的批准,实践中多数加油站房屋的拆迁会导致该加油站废业。按照原来的补偿内容(房地产价值+无法恢复的设备和设施补偿金额+搬迁、拆除、安装等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已经不足以补偿被拆迁人由于房屋拆迁而遭受的损失。这就是产生上述纠纷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