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靖江轻钢龙骨架罩面板顶棚施工工艺
1、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吊顶采用轻钢骨架安装罩面板的顶棚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构配件:
2.1.2轻钢骨架主件有大、中、小龙骨;配件有吊挂件、连接件、挂插件。
2.1.3零配件有吊杆、花篮螺丝、射钉、自攻螺钉。
2.1.4罩面板按设计要求选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1.5胶粘剂:应按主粘材的性能选用,使用前做粘结试验。
2.3作业条件:
2.3.1结构施工时,应在现浇混凝土楼板或预制混凝土楼板缝中,按设计要求间距预埋ф6~ф10钢筋吊杆,一般间距为900mm~1200mm。
2.3.2当吊顶房间的墙、柱为砖砌体时,应在砌筑时按顶棚标高预埋防腐木砖,木砖沿墙间距900mm~1200mm,木砖在柱中每边应埋设两块以上。
2.3.3安装完顶棚内的各种管线及设备,确定好灯位、通风口及各种露明孔口位置。
2.3.4各种材料全部配套备齐。
2.3.5顶棚罩面板安装前,应做完墙、地湿作业工程项目。
2.3.6搭好顶棚施工操作平台架子。
2.3.7轻钢骨架顶棚在大面积施工前,应做样板间,对顶棚的起拱度、灯槽、通风口等处进行构造处理,通过做样板间决定分块及固定方法,经鉴定认可后再大面积施工。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弹顶棚标高水平线划龙骨分档线安装主龙骨吊杆安装主龙骨安装闪龙骨安装罩面板刷防锈漆安装压条。
3.2弹顶棚标高水平线:根据楼层标高水平线,用尺竖向量至顶棚设计标高,沿墙、柱四周弹顶棚标高水平线。
3.3划龙骨分档线:按设计要求的主、次龙骨间距布置,在已弹好的顶棚标高水平线上划龙骨分档线。
3.4安装主龙骨吊杆:弹好顶棚标高水平线及龙骨分档位置线后,确定吊杆下端头的标高,按主龙骨位置及吊挂间距,将吊杆无螺栓丝扣的一端与楼板预埋钢筋连接固定。未预埋钢筋时可用膨胀螺栓。
3.5安装主龙骨:
3.5.1配装吊杆螺母。
3.5.2在主龙骨上安装吊挂件。
3.5.3安装主龙骨:将组装好吊挂件的主龙骨,按分档线搁置使吊挂件穿入相应的吊杆螺栓,拧好螺母。
3.5.4主龙骨相接处装好连接件,拉线调整标高、起拱和平直。
3.5.5安装洞口附加主龙骨,按图集相应节点构造,设置连接卡固件。
3.5.6钉固边龙骨,采用射钉固定。设计无要求时,射钉间距为1000mm。
3.6安装次龙骨:
3.6.1按已弹好的次龙骨分档线,卡放次龙骨吊挂件。
3.6.2吊挂次龙骨:按设计规定的次龙骨间距,将次龙骨通过吊挂件吊挂在大龙骨上,设计无要求时,一般间距为500mm~600mm。
3.6.3当次龙骨长度需我根延续接长时,用次龙骨连接件,在吊挂次龙骨的同时相接,调直固定。
3.6.4当采用T型龙骨组成轻钢骨架时,次龙骨的卡档龙骨应在安装罩面板时,每装一块罩面板先后各装一根卡档次龙骨。
3.7安装罩面板:在安装罩面板前必须对顶棚内的各种管线进行检查验收,并经打压试验合格后,才允许安装罩面板。顶棚罩面板的品种繁多,一般在设计文件中应明确选用的种类、规格和固定方式。罩面板与轻钢骨架固定的方式分为:罩面板自攻螺相钉固法、罩面板胶结粘固法,罩面板托卡固定法三种。
3.7.1罩面板自攻螺钉钉固法:在已装好并经验收的轻钢骨架下面,按罩面板的规格、拉缝间隙、进行分块弹线,从顶棚中间顺通长次龙骨方向先装一行罩面板,作为基准,然后向两侧伸延分行安装,固定罩面板的自攻螺钉间距为150mm~170mm。
3.7.2罩面板胶结粘固法:按设计要求和罩面板的品种、材质选用胶结材料,一般可用401胶粘结,罩面板应选配修整,使厚度、尺寸、边楞一致、整齐。每块罩面板粘结时应预装,然后在预装部位龙骨框底面刷胶,同时在罩面板四周边宽10mm~15mm的范围刷胶,经5min后,将罩面板压粘在预装部位;每间顶棚先由中间行开始,然后向两侧分行粘结。
3.7.3罩面板托卡固定法:当轻钢龙骨为T形时,多为托卡固定法安装。
T型轻钢骨架通长次龙骨安装完毕,经检查标高、间距、平直度和吊挂荷载符合设计要求,垂直于通长次长骨弹分块及卡档龙骨线。罩面板安装由顶棚的中间行次龙骨的一端开始,先装一根边卡档次龙骨,再将罩面板槽托入T形次龙骨翼缘或将无槽的罩面板装在T形翼缘上,然后安装另一侧卡档次龙骨。按上述程序分行安装,后分行拉线调整T形明龙骨。
3.8安装压条:罩面板顶棚如设计要求有压条,待一间顶棚罩面板安装后,经调整位置,使拉缝均匀,对缝平整,按压条位置弹线,然后按线进行压条安装。其固定方法宜用自攻螺钉,螺钉间距为300mm;也可用胶结料粘贴。
3.9刷防锈漆:轻钢骨架罩面板顶棚,碳钢或焊接处未做防腐处理的表面(如预埋件、吊挂件、连接件、钉固附件等),在各工序安装前应刷防锈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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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标准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4.1.2.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4.1.2.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1.2.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1.2.4施工记录。
4.1.3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4.1.4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4.1.4.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4.1.4.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4.1.4.3预埋件或拉结筋。
4.1.4.4吊杆安装。
4.1.4.5龙骨安装。
4.1.4.6填充材料的设置。
4.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