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主营:广州律师团队,广州律师咨询,广州律师事务所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 联系: 陈律师
  • 手机: 18620925766
  • 一键开店

广州天河区专业公司清算律师事务所公司债务重整清算

2019-08-28 06:05:01  925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锐娜律师电话:微信号: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清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公司解散后不及时清算的法律后果

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组成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但是如果因股东不成立清算组或者成立清算组后怠于清算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依照公司法以及《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及时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没有尽到相应职责的,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同时,清算是有期限限制的,由此控制了股东怠于清算的发生。当人民法院组织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如果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清算组依据该清偿方案清偿债务后,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