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演出中,灯光的强度、色彩、照明区的分布,灯光的运动等都具有较大的可塑性与可控性。舞台灯光的艺术效果是随着演出的进展、舞台气氛的不断变换而展现的。舞台灯光是空间艺术与时间艺术的结合体,舞台灯光的历史发展是同戏剧的演变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密切相联的。
舞台灯光(illuminationofstage):是利用灯光手段为舞台照明并为人物、景物造型的艺术,又称舞台照明。其作用是根据演出要求,按照舞台美术的整体构思,运用舞台灯光的技术设备及手段配合演员表演,塑造舞台上的视觉形象。
舞美既是空间艺术又是时间艺术。在人物与景物造型方面无不具有空间特性。首先人物造型是依附于三维的演员身上,而景物造型则为演员表演提供必要的空间环境,景片平台、道具等皆需占有空间。在演出的全过程中,时间在不断流动变换,人物造型也随角色行动而变化。人物景物皆须随着剧情发展而显示出时间的推移。
随着表演艺术的形式增多,随着电视文化以及大众审美的偏爱性,舞美设计逐渐由剧院更多地进入演播厅、广场、体育馆等空间。这些大型文艺晚会的舞台设计也称为综艺舞台美术设计,其实也是经济发展和表演艺术要发展的产物。“恢宏的场面,豪华的装置,闪动耀眼的灯光,奇异的服装”等等,使舞美设计者逐渐认识到“艺术包装”的重要性。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LED显示屏幕,视频技术以及灯具和控制技术的提高,还有冷烟火,水造型的运用等,重要的舞台语汇不再像戏剧那样仅仅是演员和布景本身,新材料的运用大大丰富了舞台美术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