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13号A-802

    联系:陈先生

    手机:

    传真:

    Q Q:915245495

    微信:

    小程序

    德国到中国快递进口代理,客户满意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2024-11-22 03:00:02 390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航空运输又称飞机运输,简称“空运”,它是在具有航空线路和飞机场的条件下,利用飞机作为运输工具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运输方式。航空运输在我国运输业中,其货运量占全国运输量比重还比较小,主要是承担长途客运任务,伴随着物流的快速发展,航空运输在货运方面也将会扮演重要角色。

    《经合发组织协定范本》中对“国际运输”一语的定义是“指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但不包括以船舶或飞机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的经营。”对国际海运和空运所得由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课税。世界各国在签订税收协定的同时,都制定了国内税法对国际运输所得进行课税。

    国际运输指用一种或多种运输工具,把货物从一个国家的某一地点运到另一个国家的某一地点的运输。国际运输的方式很多,有海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联合运输等。其中,海上运输具有运输量大、运费低廉、不受道路和轨道的限制等优点。所以,它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运输方式,在国际贸易总量中约有2/3的货物通过海上运输。

    责任义务 《华沙公约》明确规定了承运人应承担责任的三种责任形态: (1)旅客人身伤亡; (2)行李、货物灭失、损坏; (3)延误。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对旅客托运的行李、随身携带物品或货物在航空运输期间毁灭、遗失或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承运人应当对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如有正当理由”,不构成延误责任,举证责任由承运人承担。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8947123 次     店铺编号805947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如意事     专属客服:帅国莉    

    1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