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职称一般需要职称申报人具备有一定的学历水平,一般学历大专,工作了一定相应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和荣誉成果,通过了单位审核,可以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经过评审委员们综合考察评价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资格,并可以获得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认可,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职称待遇。虽然当今我国职称评审制度上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从整体上来说,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还是有发挥有效的作用的。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1、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