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黄标车认定标准:结合机动车年度检测结果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环保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次登记上牌时污染物排放符合国I及以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限值的汽油车辆以及符合国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辆对初,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即黄标车)。
黄标车的认定是以尾气排放作为标准的,在这里说说国I标准和国标准。我国于2001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效于欧标准。2007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效于欧标准。因此,国的排放标准是,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克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8克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国的排放标准是,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66%。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1%微粒不得超过0.1%氮氧合物不得超过5%。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