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基坑监测
在建筑动态施工及后期运营阶段,对建筑基坑本体周边受影响范围区域实施的动态周期跟踪、量测和监视工作。
02 什么情况下需要基坑监测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第3.0.1条的规定,“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监测对象应包括:
1)支护结构:包括本体围檩、内支撑、支护墙体和柱结构等。
2)地下水状况:基坑工程地下水监测包含坑内和坑外水位监测。而坑内水位监测又有浅层(6m~8m)水位和深层(40m~50m)承压水位监测。
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周边建筑
5)周边管线及设施
6)周边重要的道路
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监测方法
1)水平位移监测
① 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根据现场条件,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
② 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后方交会法、极坐标法等;
③ 当测点与基准点无法通视或距离较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
2)竖向位移监测
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监测沉降或液体静力水准监测相对沉降。
3)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的监测宜采用在墙体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通过测斜仪均匀提升探头观测各深度处水平位移的方法。
4)倾斜监测
建筑倾斜观测应根据现场观测条件和要求,选用投点法、前方交会法、激光铅直仪法、垂吊法、倾斜仪法和差异沉降法等方法。
5)裂缝监测
裂缝监测应监测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必要时尚应监测裂缝深度。
岩土参数的选用
1)根据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选用所需的土层物理力学参数,注意取值的正确合理性;
2)根据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确定是否存在不良地质条件,若存在,岩土设计过程中需考虑不良地质情况对岩土工程施工带来的影响,以及降低或消除影响的方法;
3)进行岩土设计是选取的勘探点线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要选不利的点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