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间舞蹈: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历史进程中集体创造,不断积累、发展而形成的,并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一种舞蹈形式。它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理想和愿望。由于各国家、各民族、各地区人民的生活劳动方式、历史文化心态、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环境的差异,因而形成了不同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艺术,是由各个不同的艺术品种所组成的。作为艺术之一的舞蹈,同样是一个非常广阔的天地,它也是由各个不同种类、不同样式、不同风格的舞蹈所组成的。根据舞蹈的功能,用途,可分“实用舞蹈”(自娱)与“表演舞蹈”(娱人)两大类;每大类下,再根据“时间”分为传统与流行,再分两类即计四类;根据舞蹈的作用和目的,舞蹈可分为生活舞蹈和艺术舞蹈两大类。
舞蹈本身有多元的社会意义及作用,包括运动、社交、求偶、祭祀、礼仪等。在人类文明起源前,舞蹈在仪式,礼仪,庆典和娱乐方面都十分重要。中国在五千年以前就已经出现了舞蹈,它产生于奴隶社会,发展到秦汉之际已形成一定特色。
歌舞,是综合音乐、舞蹈、诗歌等艺术手段,边歌边舞的艺术形式。歌舞既能抒情又能叙事,声情并茂,通俗易懂,能表达比较细致复杂的思想感情和广泛的生活内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民族都有这种表演形式,中国汉族民间舞蹈花灯、采茶灯、打花鼓、打莲湘、唱春牛、地花鼓、二人台、二人转,藏族的弦子舞等均属歌舞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