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一些国家纷纷各自对此做出限制性规定:USPXXL版规定每瓶输液中大于或等于10um的粒子不得超过10000个,大于或等于25um的粒子不得超过2000个;BP自1973年版起规定朦胧,每ml输液中大于或等于2um的粒子不得超过1000个。
根据这个要求,在设计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室时,必须对可能产生微粒、尘埃的环节,如室内装修、环境空气、设备、设施、容器、工具等做出必要的规定,此外还必须对进入洁净厂房的人员和物料进行净化处理,分为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
正是这些原因,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室必须同时对生产环境中的微粒和微生物加以控制。卫生部颁布的GMP第十四条中提出的洁净级别就体现了这方面的要求,同时也反映出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室不同于其它工业洁净厂房的特点。
当然,在潮湿的环境中人不舒服,而太过干燥的净化车间也是无法令人愉悦的。所以,在对净化车间进行工作的时候也要把握好量,在使得工作人员和设备能够不感觉潮湿的情况下也不感觉干燥才是好的净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