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查;影视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电脑图文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