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资质认定):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它是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这种认证对象是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如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环境检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等。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贸易交易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是仲裁和司法机构采信的依据。CMA是一般只对第三方实验室,也包括小部分特定的第二方实验室,范围比较小,他一般跟审查认可一起,只有经过政府的授权才有资格。
为什么要进行计量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工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检定/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
计量认证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评审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依据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七、计量认证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计量认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认证的质检机构计量仪器情况表(常称为"能力表");
3、质量管理手册;
4、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复印件若干份;
5、自查表(对未经预审的机构,要求进行自查)。
计量标准考核如何办理
(一)、办理部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二)、办理职责
受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考核申请、复查,并组织考核、发证。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2、《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1)。
(四)、办理范围
1、地级以上市各项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本省主管部门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
3、省属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
(五)、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计量标准经检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3)计量检定人员取得计量检定员证;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申请考核(复查)应递交的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3、计量标准复查
各有关单位应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到期复查申请,逾期按新申请考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