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服务包括承办海运,空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包括揽货、订舱、托运、仓储、包装、集装箱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报送、报检、保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代理;咨询业务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和综合物流业务。
1、代客户与国外采购商签订出口成交合同,制作形式发票;
2、代客户与国内国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
3、代追踪合同执行程度;
4、按合同规定代制定进口单证(发票、箱单);
5、代报进口商检、卫检;
6、配合办理涉及进口所需要用的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重工业进口许可证、进口机电证等);
7、配合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8、代办理进口报关;
9、代办进口运输;
10、代办理进口收汇、结汇;
11、代办理进口文件规档。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1)接到客户全真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队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般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现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