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价标准: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注意事项: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2)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职称;
(3)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审批程序办理职称申报手续;
(4)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直接办理职称初定;
(5)本人所写的工作小结须真实、地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字数不少于800字。
(6)全日制职业学院毕业生申请助理工程师前,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历,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助理工程师任职条件为: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能力。
(2)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负责某一方面或重要岗位的工程技术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流程:
1、找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任职资格审查表》等、按要求填写。一般附有填表说明。
2、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佐证资料。
3、将资料准备好,按要求装订成册,提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有的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评审或备案完成,公示、发证、单位聘用。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评审一般10月中旬开展,11月底完成。具体以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