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面布局
建筑的总平面布置要满足城市规划和消防的要求。
1、是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生产经营规模、建筑高度、建筑体积及火灾危险性等,从周围环境、地势条件、主导风向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选择建筑物位置。
2、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划分生产区、储存区(包括露天存储区)、生产辅助设施区、行政办公和生活福利区等。同一企业内,若有不同火灾危险的生产建筑,则应尽量将火灾危险性相同的或相近的建筑集中布置,以利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便于管理。
3、是为防止火灾因传导热、对流热、辐射热影响而导致火势向相邻建筑或同一建筑的其他空间蔓延扩大,并为火灾扑救创造有利条件,在总平面布置中,应合理确定各类建(构)筑物、堆场、贮罐、电力设施及电力线路之间的防火距离。
4、是要根据各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规模、火灾危险性,考虑扑救火灾时所必需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扑救面。
餐饮业开设如何办理消防验收?
餐饮行业作为公共聚集场所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都要进行消防验收、消防申报、及营业前检查的。那餐饮行业如何办理消防验收?
公安部120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火栓、水泵结合器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应当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和操作,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2)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m。
(3)水泵结合器应沿道路设置,应当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和操作。
(4)室外消火栓应定期维护,冬季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应有防冻措施;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相应的固定标识;严禁遮挡、填埋、圈占。
(5)室外消火栓可结合设置地点、保护区域配置消防水带、水枪和扳手。
(6)室外消火栓宜有器材编号,并明确管理责任人;有每(半)月检查合格的现场点检记录,并有点检人签字。
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1)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2)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3)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