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门诊诊断证明书业务须知
遇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来院,但患者曾有过就诊病历记录,持相关单位注明所办具体事项的介绍信原件,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
一、患者本人身故的,代办家属应持公安、民政或医疗机构等部门出具的患者死亡证明书、代办家属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代办家属身份证明;
二、患者本人因重病卧床、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来院的,代办家属应当持有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医院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患者重病卧床、行动不便等情况证明(或在上述介绍信中予以说明),以及患者本人同意家属代开诊断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代办家属身份证明方可办理;确因身体原因患者本人无法书写授权委托书的,应当提交代办家属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公、检、法等机关因为办案需要,需要出具患者诊断证明书的,办案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件,医生可以根据患者以前的就诊病历记录开具;街道、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政府照料的无家属孤寡老人代开诊断证明书的,经办人员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件,医生可以根据患者以前的就诊病历记录开具。
流产证明一般是由住院部的医生给开具的,如果没住院的话,应该是该医院的门诊部医生给开具。如果你是怀孕一个月的话,是不需要开证明的,除非怀孕14周以上,那么国家是规定14周以上的引产是需要开证明的,如果是未婚的可以拿未婚证到计划生育部门开证明。
病历是医生记录病人诊疗过程和方案的重要文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1. 作为医疗服务合同的依据:病历是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的重要依据。病历中记录了医生对病人的诊断和方案,对于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
2. 作为司法鉴定的证据:病历可以作为司法鉴定的重要证据,如医疗事故鉴定、伤残鉴定等。病历中的诊断和记录可以反映事实情况,对于事故责任的判定和赔偿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3. 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病历是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病历可以用于证明诊疗过程和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于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4. 作为医学研究的数据来源:病历是医学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在医学研究中,病历中的数据和信息可以用于分析疾病的发病机制、研究方案等,对于医学研究的推进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病历是医疗服务中不可或缺的,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生和病人应当认真记录和保管病历,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病人和医生都应当了解病历的法律意义和作用,妥善处理和利用病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后凭证,是作为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诊断证明的依据之一,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
医学诊断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诊疗建议等。
此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也属于医学诊断证明。
具体要求:诊断证明书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字,再有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