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条多可以开几天
请假条,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虽然没有几个字,但却十分管用,尤其可以让持假条的当事人得到一个休假的充分理由。本来,不小心生病了让医生开个请假条这很正常,但在现实中,个别人出于利益等原因,通过各种手段让医生开“人情假条”,有的甚至能开长达一年的假条。这往低里说是让医生违规行事,往高里说则是一种欺骗。对此,医生们表示,遇到这种情形他们也很为难,不过出于人情等原因,他们一般还是会给开。
“这其中有很多原因,其中主要是碍于情面。”有医生说道,不少来开假条者,都是同事或亲朋好友介绍来的,一般就顺手做个人情给开了;另外,还有医生表示,他们是担心被投诉才开的“人情假条”。“医院不同,请假的时间长短不同,“按照医院规定,每次给患者开假条,一般的大夫只给你开一个星期,多的也只能开一个月!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需重新评定岗位级别,医疗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请病假:
1、必须要有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由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能有效。
2、请假条。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
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病历证明是指病人的出、入院证、出入院记录、特殊检查报告(比如B超、CT等),有这些基本上就能证明你的病情。 病假条是请假专用的证明,去医院看病挂号对应相应的病情会给你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