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短借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民间短借”早出现在南方发达地区,随着民间资本越来越大,中小企业业主贷款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个别开放城市尝试让这部分“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民间借贷为政府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活跃地方经济,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个人申请无抵押小额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银行自己开办的针对商户或农户的无抵押小额贷款业务;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的无抵押小额贷款业务,由保险公司做担保,银行发放贷款;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用其自有资金开展的贷款业务。
民间贷款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