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埋葬方式上看,在孔子之前基本上是非常环保低调的“墓而不坟”(深埋不留坟头)。提倡孝道的孔子为了给父母合葬而寻找多年前去世了的父亲的墓穴费尽了周折,为了日后不再有这样的麻烦,于是开始封土起坟留坟头。人们认可这种殡葬理念,于是竞相模仿,持续至今。
中国虽然早在一百多年前的1916年北洋政府就颁布过《国葬法》,1930年国民政府也颁布过第二部《国葬法》,但这么多年过去,目前却还没有一部《殡葬法》。生老病死,人民生活的后一个重要的环节目前还无法可依,可见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不过我们可以尽可能地去完善作为准法律的《殡葬管理条例》。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管理方针】可以看作是政府殡葬改革的方针,全文46个字照抄如下: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殡葬改革了这么多年,之所以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是因为政策有失偏颇、至少是不够的。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大部分农村人口都将变为城镇人口,而作为城镇基本设施的公墓建设并没有到位,很多人是不得已才乱埋乱葬的。要想有效解决乱埋乱葬浪费土地破坏环境这一我国当前殡葬事业中的主要问题,就必须将殡葬管理的方针明确地定位为“实行集中安葬”,具体做法是:政府建设一些公益性公墓,再批准民间建设一些经营性陵园作为补充,严禁在合法的公墓陵园之外埋葬遗体或骨灰。这才是殡葬改革中“葬”的部分所要改的。
改革什么呢?殡葬的主要内容包括:(1)遗体处理的方式;(2)埋葬的方式;(3)祭祀的方式。关于“遗体的处理方式”,政府已经有了明确的政策“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而关于“埋葬的方式”,这本是和“遗体的处理方式”同等重要的大事,却不知怎么被忽略了。从考古现场来看,自从人类形成了社会,就有了建公墓集中安葬的倾向,而有了城市和国家之后,这种倾向就更加明显。现在人类有史以来规模的中国城镇化运动正在进行中,建设公墓集中安葬势在必行。应该马上制定国策:“实行集中安葬,禁止乱埋乱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