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装出现之前,近代西方男性出席商务场合穿的套装,有一件又长又厚的黑色外套,称为frock coat。直至19世纪末,美国人开始改穿比较轻便、只长及腰间的外套,称作sack suit。这成为了非正式、非劳动场合的日间标准装束,即使是朴实的男性也会有一套这样的西装,让星期日上教堂时穿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这种简便套装会连同背心穿着。
另一方面,晚间套装也发展出一种非正式装束。原本的燕尾服演变出小晚礼服。时至今日,小晚礼服甚至取代燕尾服,成为出席晚间场合的标准装束,而历史较长的燕尾服只留给庄重的场合穿着,如宴会、音乐演奏会、受勋仪式等。日间的正式装束则是早礼服。虽说现代场合一般已经不太拘泥于繁文缛节,但视乎出席场合所要求的礼节,请柬上应该会注明穿衣要求。
西装左边的翻领上都有一个扣眼,而右侧的领子上却不钉相匹配的纽扣,许多人对此不理解。其实,它是用来扣住右侧领子的颗暗纽扣的,作防风沙和冬天保暖用。它的原型是“俏皮眼”。早在19世纪的欧洲,贵族子弟为显示自己的洒脱风流,逗惹情人的愉悦,往往在自己的胸前藏朵小花,于是左领上的扣眼就成了鲜花插座,背地里称“俏皮眼”,公开场合冠以“美人肯”、“花眼”的雅号。时至21世纪,许多年轻人,仍在此扣眼上插小花、徽章之类点缀。它是起到装饰的作用。
古代的西方人,特别是居住在深山老林中的日耳曼人,他们以狩猎谋生,披兽皮取暖御寒,为不使兽皮从身上掉落,就用皮条、草绳将兽皮串结在脖子上,这是领带的原型。原始的领带出现于17世纪的欧洲,当年一队南斯拉夫克罗地亚骑兵队走在巴黎街头,士兵的脖子上都系着一条五颜六色的布带藉以御寒。巴黎上层觉得这种打扮新异、帅气,争相效仿,一时在衬衣领上系带面风,这个就是领带的身世。
1650年的,法国的一位大臣上朝言事,脖子上系了一条白绸巾,并打了一个漂亮的三角结。法国路易十四见后大加赞赏,并钦定衣领结为高贵,下令凡尔赛的上流人物都得效仿。爱风流的路易十四演习了打结法,一时系领带(巾)打结附庸风雅的人骤增,并延续下来。领带的系法很多,式样也越来越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