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中国个人贷款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1.居民个人收入显著提高,居民储蓄迅速增长;
2.居民的消费结构、生活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3.政府对个人贷款持积极的态度;
4.承担高风险以获得高收益的个人贷款对银行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贷款满1年后,借款人可申请将未归还的贷款本息一次全部提前归还。
借款人申请部分提前还款,将整个贷款期限内的若干期应归还的贷款集中在一期进行归还。对余下未归还的贷款可采取缩短原约定贷款归还期限,或原约定贷款归还期限不变,将月还款额减少的方式办理。
贷款费用:
(1)律师审查费。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银行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由银行委托的律师出具的关于个人资信的法律意见书,这项费用一般是由申请人负担。广州的这项费用是由银行来承担。律师的委托费一般是贷款额的3‰。
(2)公证费。贷款申请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共同购房人一方的,其他共有人要对是否同意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作出声明,这个声明需要公证。
(3)产权登记费。购房者在拿到房产证以后,要到登记机关进行抵押登记,要交登记费用。
(4)保险费。借款人在申请抵押贷款时,要给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在抵押期间内,保险单由贷款人,即由贷款银行保管。不同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费费率略有不同。 您从银行获得贷款所涉及的公证费、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证费、评估费、契税、印花税等有关税费都需由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