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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思明区老旧小区消防系统改造公司,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2024-11-22 09:00:01 201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哪些场所需要做消防报建?

    1、本市内进行二次消防改造的建筑物,施工前的设计图纸应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工程竣工投入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按照规定,主体建筑高度50米以下,面积小于50平米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不需要办理报建手续,其他情况一律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消防报建! 2、宾馆、饭店食堂、商场、市场商铺、影院、健身馆、休闲场馆、医院、学校、图书馆、办公楼、宿舍、幼儿园,厂房仓库、养老院、娱乐休闲场所、酒吧、餐厅、公共场馆建筑、儿童活动场所等

    消防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2. 消防水系统:包括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等设备的检测。

    3.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气体灭火剂、气体灭火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4. 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泡沫灭火剂、泡沫灭火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等设备的检测。

    5. 防排烟系统:包括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口等设备的检测。

    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检测。

    7. 消防电源和配电系统:包括消防电源、配电设备、应急电源等设备的检测。

    8. 防火分隔和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窗、疏散通道等设施的检测。

    9.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包括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情况的检测。

    10. 其他消防相关设施:如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器材等设备的检测。

    防排烟系统

    1、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场所或部位 (楼梯间、前室或避难走等)。

    2、高度不大于 50m 的公共、工业和高度不大于 100m 住宅,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条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条件。

    3、高度大于 100建筑,加压送风系统竖向分段独立设置每段不应超过100m;高度超过 50m的公共建筑和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排烟系统竖向分段独立设置,公共每段不应超过 50m,住宅每段不应超过 100m。

    4、送风机进风口设置在排烟出口下方,小垂直距离6.0m,小水平距离 20m。

    5、加压送风(机械排烟)系统管道,金属内壁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非金属内壁设计风速不应大于 15m/s不应采用土建风道。

    6、送风口风速不宜大于 7m/s,排烟口风速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风速不宜大于10m/s (人密 5m/s),自然补风口风速不宜大于3m/s。

    7、吊顶内排烟管道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 距离排烟口距可燃物(构件)不小于1.5m 距离,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不应小于600mm距离。

    办公标准层消防排烟设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2]第8.5.3条规定: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消防排烟方式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自然排烟方式、机械排烟方式,以及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相结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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