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还包括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地热调查与地热田勘探、地震地质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等。地质勘查必须以地质观察研究为基础,根据任务要求,本着以较短的时间和较少的工作量,获得较多、较好地质成果的原则,选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或方法,如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钻探、坑探、采样测试、地质遥感等等。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过程,也属于地质勘查的范围。狭义地说,在中国实际地质工作中,还把地质勘查工作划分为5个阶段,即区域地质调查、普查、详查、勘探和开发勘探。
所有建筑物都是修建在地表上,建筑物上部结构的荷载通过下部结构都会传到地表的土层或岩层上,这部分起支撑作用的土体或岩体就是地基。根据地基是否经过人工处理分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 。
天然地基:自然状态下即可满足承担基础全部荷载要求,不需要人工处理的岩体、土体地基。
人工地基:天然地基的承载力不能承受基础传递的全部荷载,需经人工处理的岩体、土体地基。
人工处理方法:换填法、预压法、强夯法、振冲法、砂石桩法、石灰桩法、柱锤冲扩桩法、土挤密桩法、水泥土搅拌法(含深层搅拌法、粉体喷搅法。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高压喷射注浆法、单液规划法、碱液法等。
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
1、详细查明拟建场地范围内地基土的类别、地层特征及分布规律,查明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提供各层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及压缩模量值。
2、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及其变化幅度,评价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以及钢结构的腐蚀性。
3、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提供与抗震设计有关的地震参数,判别场区内饱和粉土及砂土的地震液化情况。
4、分析、论证地基基础方案的可行性,提供合理的地基处理方案,推荐可能采用的桩基计算参数,并估算单桩承载力。
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查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6、对该地质勘察区域提出岩土工程的分析及建议。
地质勘察报告的组成和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2、场地地形、地貌;3、勘察技术要求及依据;4、地基土的组成及特征;5、地下水概况;6、场地及地震效应;7、岩土工程分析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