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起重量: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至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的重量,以 T(吨)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超出了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
普通内燃叉车
一般采用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发动机作为动力,载荷能力 1.2~8.0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3.5~5.0米,考虑到尾气排放和噪音问题,通常用在室外、车间或其他对尾气排放和噪音没有特殊要求的场所。由于燃料补充方便,因此可实现长时间的连续作业,而且能胜任在恶劣的环境下(如雨天)工作。
前移式车
承载能力1.0~2.5吨,门架可以整体前移或缩回,缩回时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2.7~3.2米,提升高度可达11米左右,常用于仓库内中等高度的堆垛、取货作业。
电动拣选车
在某些工况下(如超市的配送中心),不需要整托盘出货,而是按照订单拣选多种品种的货物组成一个托盘,此环节称为拣选。按照拣选货物的高度,电动拣选叉车可分为低位拣选叉车(2.5米内)和中高位拣选叉车(可达10米)。
承载能力2.0~2.5吨(低位)、1.0~1.2吨(中高位,带驾驶室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