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民间短期拆借条件 (1)房产可以上市买卖交易。 (2)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已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30年以内。 借款人应提供 民间短期拆借资料 (1)房地证(房权证和国土证)。 (2)房产的水、电、气及物管发票。 (3)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证等 (4)借款人的婚姻证明
借款还分为长期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我国股份制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人的各项长期性借款,如从各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除此之外,还包括向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借人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