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分包保函
当工程存在总包分包关系时,总承包商要为各分包商的工作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商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往往要求分包商通过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以防止分包商违约或负债。
支付保函(含民工支付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业主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应当向承包商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工程,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履约保证证明
应劳务方或投标人(申请人)的请求和业主的要求,担保人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倘若投标人(申请人)一旦中标,担保人有能力为中标人继续向业主提供合同履约保证,否则担保人向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
农民工工资保函是什么意思
农民工工资保函是指银行应承包商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适当提高存储比例。
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
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比例、存储形式、减免措施等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