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并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90%,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后,应向买方发出转让通知,并要求其付款至融资银行。此外,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而提供一定的现金折扣(付款越早,付款折扣越大),也是一种资金融通方式。
有价证券抵押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对现有的证券交易管理以及存款管理等产品和服务进行整合而开发出的一种新型贷款业务。银行的客户通过该业务可以用自己持有的有价证券或存款作为抵押资产申请贷款,而银行会根据抵押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以及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各种形式和额度的借贷。抵押贷款业务为客户提供了在资产收益和流动性之间的平衡工具。可保留国债股票的预期收益,可分批赎回。债券一般为不记名债券。
是指银行向经营性物业的法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物业的经营收入的贷款。经营性物业是指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性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综合收益较好、还款来源稳定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商业楼宇、星级宾馆酒店、综合商业设施(如商场、商铺)等商业用房。期限长一般不超过8年,长可达15年。
根据《物权法》等要求,财产权利出质,必须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经营权是不能作为质押标的的。2014年11月,《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支持开展以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为担保的贷款业务。”出租汽车经营权、出口退税账户、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均应属于国家明确支持的可作为担保贷款的项目。《应收账款出质登记办法》中将“收费权”作为应收账款的种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