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融资渠道主要是指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负债。向银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向非金融机构及企业筹资操作余地很大,但由于透明度相对较低,国家对快速融资渠道有限额控制。若从纳税筹划角度而言,快速融资渠道企业借款即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效果。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属于直接融资,避开了快速融资渠道中间商的利息支出。由于借款利息及债券利息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即企业成本的一部分而在税前冲抵利润,减少所得税税基,而股息的分配应在快速融资渠道企业完税后进行,股利支付没有费用冲减问题,这相对增加了纳税成本。所以一般情况下,快速融资渠道企业以发行普通股票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负重于向银行借款所承受的税负,而借款筹资所承担的税负又重于向社会发行债券所承担的税负。快速融资渠道企业内部集资入股筹资方式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一般意义上讲,企业以自我积累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而贷款融资方式所承受的税负又重于企业借款等筹资方式所承受的税负,快速融资渠道企业间拆借资金方式所承担的税负又重于企业内部集资入股所承担的税负。
申请方式:
1.投融资行为的介入程度:直接投资,间接投资。
2.投融资申请投入领域:生产性投融资申请,非生产性投融资申请。
3.投融资申请方式:对内投融资申请,对外投融资申请。
4.投融资办理内容:固定资产投融资申请,无形资产投融资办理,流动资产投融资申请,房地产投融资申请,保险投融资办理,信托投融资办理等。
办理流程:
1.投融资办理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
2.审批机关在接到投融资办理申请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审批机关进行投融资申请审核。
4.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投融资办理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投融资办理完成。
P2P融资
P2P金融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但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可参考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全国互联网贷款纠纷案或现结果阿里小贷胜出”。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大易有塑倡导的P2I模式撮合的是个人与企业的借贷,面向个人投资者提供、透明、便捷、高收益的投资理财项目。其P2I模式与P2P网贷不同之处在于,是P2P网贷的升级和进化版,并有效解决了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投资风险高等问题,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快速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