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渠道
企业快速融资渠道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
企业自有快速融资渠道资金、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企业未使用或未分配的快速融资渠道专项基金。一般在企业并购中,快速融资渠道企业都尽可能选择这一渠道,因为这种方式保密性好,快速融资渠道企业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风险很小,但资金来源数额与企业利润有关。
办理流程:
1.投融资办理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
2.审批机关在接到投融资办理申请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审批机关进行投融资申请审核。
4.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投融资办理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投融资办理完成。
间接融资
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
P2P融资
P2P金融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但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可参考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全国互联网贷款纠纷案或现结果阿里小贷胜出”。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大易有塑倡导的P2I模式撮合的是个人与企业的借贷,面向个人投资者提供、透明、便捷、高收益的投资理财项目。其P2I模式与P2P网贷不同之处在于,是P2P网贷的升级和进化版,并有效解决了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投资风险高等问题,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快速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