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石牌岭路317号2号楼205室(武汉科技大洪山校区2号门门口)

    联系:周老师

    手机:

    电话:

    Q Q:739885088

    微信:

    小程序

    企事业人员申报工程师职称评定有什么规定?

            2021-06-21 10:37:16        3739次浏览

    企、事业人员申报工程师职称评定有什么规定?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评定工程师职称相应的职称资格。

    (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定职称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和身份的限制。

    (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并被单位聘任后,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625365 次     店铺编号8870951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如意事     帅国莉    

    1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