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二次资源,与再生回收有关的贵金属基本物理化学性质,从高品位贵金属及合金物料,贵金属废催化剂,感光材料和含少量贵金属的固体废料,溶液(废液)中再生回收贵金属的工艺技术,以及8个贵金属的分离提纯和精制。 从含金银"三废"中回收金银。回收有困难的,可委托或交售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回收的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重新利用的外,其余必须全部交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委托机构。对既不积极回收,又不委托或交售给专业单位回收者,可酌情减少金银的供应。
生产单位,对生产过程中的金银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销售和处理。第十条国家鼓励经营单位和使用金银的单位,从伴生金银的矿种和含金银的废 8 、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