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持下列单证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办理合同备手续;
1.项目批准文件的副本及复印件;
2.批准证书的副本及复印件;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复印件。
5.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6.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开设外汇账户
根据《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中资企业保留限额外汇收入操作规程》,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审批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共包括两类:1、外汇结算账户;2、外汇专用账户。
符合规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